最高人民法院近日發布4件提級管轄典型案例,進一步釋放提級管轄在明確案件裁判規則、促進法律適用統一、推動矛盾糾紛公正高效化解等方面的制度效能。
根據相關要求,下級人民法院對于本院受理的一審案件,認為屬于涉及重大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新類型且案情疑難復雜、有助于形成示范性裁判、具有法律適用指導意義、同類案件存在重大法律適用分歧等情形,不宜由本院審理的,應當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審理;上級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提級管轄。
本次發布的4件案例,人民法院通過提級管轄實現民營上市企業產業拯救、明確相關領域平臺侵權責任承擔規則、依法維護永久基本農田安全、明確行政復議申請人的主體資格,有的作為標桿性案件統一轄區內多發、易發案件的法律適用標準,有的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有的有效維護重大社會公共利益、有力支撐和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最高法表示,將繼續指導各級法院積極、規范適用提級管轄制度,將具有法律適用指導意義、涉及重大利益、可能受到干預的案件交由較高層級人民法院審理,實現司法裁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記者馮家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