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佳琳
近日,四川稻城亞丁S462省道禁行社會車輛、收取百元左右擺渡車費一事持續引發輿論關注。這條由財政出資修建的省道,本是服務全民出行的公共基礎設施,卻被變相設卡收費,讓游客陷入“不消費便無法通行”的困境,暴露出公共資源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值得深思與糾偏。
S462省道地處稻城亞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也是通往亞丁村唯一的硬化道路,并無其他免費繞行路線。當地管理方以生態保護、交通安全、客流管控為由,全面禁止社會車輛自駕通行,要求過往人員統一乘坐擺渡車并繳納費用。此舉看似是出于保護區管理需要,實則利用道路唯一性形成強制消費,硬生生將一條公共通行道路,變成了景區的營利渠道,徹底偏離了公共道路的公益本源。
深究其原因,在于權責錯位、邊界失守。省道作為法定公共資源,權屬清晰、功能明確,首要職責便是保障公眾自由、順暢通行。涉事方刻意混淆公共道路與景區內部道路的界限,借助管理權限鉆制度漏洞,單方面改變道路使用屬性,把公共資源當作商業牟利的載體。這種做法是對公共權益的漠視,反映出部分管理者重經濟收益、輕公共服務的錯誤思想。
應當明確,生態保護、交通管控與商業牟利不能混為一談。生態保護、出行安全是高海拔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應有職責,但履職不能以侵占公共權益為代價,保護生態不能壟斷道路,維護安全也不能剝奪公眾自主通行的選擇權。公共道路的本質屬性是“公共”,其管理與收費必須于法有據、程序正當、公平合理,倘若公私邊界無法明確,不僅直接損害廣大游客與群眾的合法權益,還會消解公眾對基層管理工作的信任,損害地方文旅形象。
發展文旅產業不能打公共資源的歪主意,守護生態美景更要堅守為民初心。針對此次暴露的問題,相關部門應當迅速行動、全面整改。唯有在嚴守生態紅線、安全底線的基礎上,運用科學限流、柔性引導、自愿換乘等合規方式開展管理工作,守住公私界限、嚴守法律規矩、端正管理導向,才能讓公共資源回歸服務大眾的本質,讓地方文旅產業行穩致遠。(來源:德水觀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