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8日電(記者馮家順)最高人民法院7月8日發布第四批示范文本應用典型案例,充分展現示范文本在便利群眾訴訟、提升立案調解質效、提高審判執行效率、促推糾紛源頭預防化解等方面的實踐。
這批典型案例共5件,覆蓋勞動爭議、買賣合同、證券虛假陳述責任、信用卡糾紛4類民事案件及1類行政賠償案件。“吳某等六名勞動者與某汽車運輸公司勞動爭議案”中,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指導法律援助律師應用示范文本,實現批量勞動爭議“當日立案、高效調解、當場履行”,有效暢通勞動維權渠道,讓勞動者“安薪無憂”。
基層法院將示范文本應用到類型化糾紛“示范性訴訟+批量化調解”試點工作中,促推批量糾紛實現類案同調、高效化解。“王某等73戶農民與某住建局行政賠償案”中,黑龍江省雞西市滴道區人民法院充分發揮示范文本和示范性訴訟的疊加效能,實質化解泄洪倒灌引發的農田淹損系列行政爭議,實現70余萬元補償款及時兌付,依法保障73戶農民合法權益。
同時,人民法院持續拓展示范文本應用范圍,形成從實質解紛到源頭預防的全鏈條應用模式,精準服務社會治理。在一起案例中,浙江省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托示范文本一次性化解三百余件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并與證監部門建立關鍵證據資料獲取與共享機制,促推證券糾紛批量化解、源頭治理。
數據顯示,2026年以來,七成以上當事人和律師立案時主動提交要素式起訴狀,較去年增加18.82個百分點,其中網上立案起訴狀示范文本首選率超75%。(完)